
【五粮液财务造假?让子弹飞一会】网友提问:五粮液基于谨慎性原则更改2025年年报三季报等数据,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样大幅度修改已经发布数据,是否涉及信披违规?如果根据以前数据买入股票的股民,受到损失,是否可以据此理赔?
首先五粮液现在的做法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也获得了会计师的认可,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只有被认定为存在虚假陈述才能进行索赔。
而虚假陈述有3种情况,分别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分重要事实,或者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致使已经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准确而具有误导性。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
五粮液对过去错误的数据进行更正,这既不是隐瞒重要事实,也不是对重大事项未披露,更不是对财务数据进行不实记载。因此只能理解为会计差错,暂时不能认定为存在财务造假和虚假陈述。只能说是过去有错误,现在改正。当然,具体的认定要看证监会有没有相关的认定。只不过现在的数据肯定是真实的,即使说有问题那也是过去的数据有问题。但是如果证监会认定过去的数据有问题,那就必须对整个行业的数据全部进行矫正,这个窟窿可就太大了。因此大概率会接受五粮液的做法,认可现在的数据属于做实,属于销售政策和经营政策的改变股票配资炒股,不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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